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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川遗孀杜惠答记者问

2000-11-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曾一度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郭小川“黄昏恋”一案,不久前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六被告败诉,被判赔郭小川家属精神抚慰金及经济损失16万元———

终审后,郭小川遗孀杜惠接受了本报记者刘希全的采访。

问:您获得了最后胜利,许多人向你表示祝贺。请问你有何感想?

答:可谓感慨万千,不知从何讲起!我感谢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公正执法,感谢他们充分调查研究,感谢他们的辛勤劳动。

“黄昏恋”案的终审判决,是实事求是对诽谤伪造的胜利,是真理对诡辩的胜利。仅举一例,被告的一名代理人曾在法庭上长篇大论地辩解“转载文章不算发表”,企图否认侵权事实。但事实是怎么也抹煞不掉的。

我认为,本案被告值得记取的教训是,纪实作品和新闻等,不仅应对描写的对象负责,还应对净化社会风气、增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负责。也可说这是一切文字工作者的庄严社会责任。精神产品(甚至包括各种各样统计工作),也必须打假。造假者必须依法加以严惩。真实性应被视为工作的生命线。

问:你编著的《郭小川“黄昏恋”真相》一书,在社会上反映如何?

答:从一些来信和电话看,该书受到一致好评,认为远远不止维护了郭小川一人的名誉及尊严,还为社会伸张了正义,大快人心。有的读者认为,它确实是一本“具有历史性和权威性的真实纪录”。还有老战友说,我为近年许多受诽谤的同志作了榜样。有一位同志还提写了“庾信文章老更成,健笔凌云意纵横”的诗句给我以鼓励。我签名售书中结识的书友,也来信来电话,给我许多鼓励。

该书初版5千册早已脱销。

问:16万赔偿金中有10万被判给了您,其余6万元被判给了您的子女……您准备怎么使用呢?

答:国家和人民发给我的离休费已足够我享用,我不会把这笔款用在自己身上,更不会留下。这笔款中,除我交付诉讼费用、税务费用外,我要交一笔党费(有中国共产党,才有今天中国人民和我的幸福生活,才有这场官司的胜利);出几本书;为郭小川家乡建防护林;给郭小川家乡订《光明日报》、《文摘报》、《生活时报》;支援几名贫困儿童上学;还要支援长江边上需搬迁的一户贫困亲友。这些都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要尽心尽力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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